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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文县小箐镇组织各村(社区)学习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
发布时间:2023-07-06

来源:修文文明网

  7月4日,修文县小箐镇通过干部职工会、党支部会、坝坝会等,宣传学习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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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会议强调,党员干部要采用集中学习、个人自学的方式加强学习,提高认识,深入学习《条例》,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准则。严格将《条例》贯穿到学习和工作中,用《条例》约束个人行为,在工作和生活中,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,遵守法律法规、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,做到自我约束,自我管理。

  会议要求,各村(社区)要通过入户宣传、召开群众会、坝坝会等方式,向群众发放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册,并讲解条例内容,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公共秩序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,做到文明生活、文明出行、文明乘车、文明旅游、文明就医、文明上网等,争做文明使者,做时代新人,树文明新风。

作者:田仁美



责任编辑:陈琴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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